关于印发《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来源:通辽市家畜繁育指导站 | 作者:通辽市家畜繁育指导站 | 发布时间: 2016-05-24 | 3229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为规范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产经营行为,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,我部制定了《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,并将执行效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我司。

联系人:关龙

电话:010-59191865

邮箱:xmsxmch@agri.gov.cn

附件: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(试行)

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

附件:

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.doc